山东成人高考优先录取的原则, 山东省成人高考优先录取的原则是:根据报考影响因素,优先录取完全符合报考要求和优先招生要求的考生;同时优先考虑招考专业的原则与市场需求相结合,择优招收有自费、有就业能力、有就业意愿的考生。
1. 山东省实施成人高考优先录取原则,按以下三个层次实施:
优先审查取得普通高等教育资格证书的考生,优先录取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考生,优先录取达到考试分数线以及稳定优秀者。
2. 普通高等教育资格证书的考生:
参加山东省成人高等教育招生毕业后的普通高等教育认定高等教育资格考试,并具备资格审查和考试相应要求的应届成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录取专科以上学历的山东省成人高等教育,优先审查。
3. 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考生:
参加山东省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并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拥有硬件设施的山东省成人高等教育优先录取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学生有:
应届本、硕士研究生、2016年以来留学回国人员(包括浙江省高等教育优先录取对象)。
4. 达到考试分数线以及稳定优秀者:
参加山东省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并达到浙江省全国统一招收本科及以上学历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山东省外地考生、浙江省外考生,以及全国(含港澳台)统招计划外考生,且考试成绩稳定优秀者(比在校生分数线高20%),优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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